韩国在野党国民力量党(People Power Party)近日提出将加密货币投资所得税的起征时间从2027年1月1日推迟至2030年1月1日。该提案由国民力量党议员郑成国(Jeong Seong-guk)发起,计划修改《所得税法》相关条款,将虚拟资产收益的征税日期延后三年。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自2027年1月1日起,通过转让或出借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获得的收益将被归类为“其他所得”,年度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约合1.3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需缴纳22%的税款(含20%的中央所得税和2%的地方所得税)。郑成国表示,额外三年的缓冲期将给予立法者和监管机构足够时间重新审视虚拟资产税收制度及相关规则,减少投资者因政策不确定性产生的困惑。
这一提案出台之际,韩国政府刚刚在8月3日发布的2026年税改方案中确认维持2027年1月1日的开征时间。韩国经济财政部表示,大部分征税所需的基础设施已准备就绪,计划先按现有时间表实施,待积累经验后再考虑改进。然而,国民力量党内部也存在不同声音:另一议员宋彦锡(Song Eon-seok)已于3月19日提出另一项修正案,试图彻底删除《所得税法》中关于虚拟资产收益的征税条款,即废除加密货币收益税。该法案目前已在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搁置,能否通过尚存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共同民主党仍支持开征该税种,因此废除提案通过难度较大。郑成国的推迟修正案则提供了折中选项——保留征税法律依据,但推迟生效时间。此外,韩国金融委员会正与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共同起草《数字资产基本法》,拟整合多项待审的虚拟资产及稳定币相关法案,内容涉及稳定币发行、交易所准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交易系统韧性等。韩国央行支持由银行主导发行韩元锚定稳定币,而部分议员和行业人士则主张允许有资质的非银行机构参与。
郑成国本人此前还曾提出允许机构通过现货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投资加密货币的法案,成为第22届国会首位提出此类动议的议员。此次推迟征税提案仅调整实施时间表,不涉及税种本身删除。若该修正案获国会通过,韩国加密货币投资者将至少到2030年才需缴纳收益税,而在此之前,政府将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措施和公平征税所需基础设施。
